2026/10/6

餐飲業導入雲端發票怎麼開始?e首發票與您相約10/20高雄博覽會

 

e首發票餐飲店家雲端發票情境插畫,店主與同仁在門市作業,搭配手機電子發票及10月20日高雄博覽會訊息。
品牌情境示意圖,非活動現場照片。


忙著出餐,也把開票流程整理好。

午餐尖峰忙著接單、出餐與結帳,客人還可能需要打統編、存載具,或詢問發票內容。對餐飲店家來說,導入電子發票,最想解決的往往是:怎麼讓現場作業清楚、交接容易,後續查詢也更方便?

e首發票將參與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主辦的「115年度營業人導入雲端發票博覽會」,與營業人面對面交流,從店家的實際結帳與開票方式出發,討論適合的導入方向。

10/20活動資訊

活動名稱:115年度營業人導入雲端發票博覽會

主辦單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日期:2026年10月20日(星期二/民國115年)

時間:14:00–16:30;13:30–14:00營業人簽到

地點:財政部高雄國稅局10樓禮堂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廣州一街148號

當天安排雲端發票簡介、單店導入補助計畫說明、智慧轉型方案介紹,以及加值服務中心的服務簡介;15:00–16:30為意見交流時段。

已收到主辦單位邀請的店家,歡迎依通知與會,現場與e首發票交流。活動出席方式及最新安排,請以主辦單位通知為準。

餐飲店家導入前,先整理三件事

1. 現在如何結帳與開票?

先整理店內使用的收銀設備、POS系統或人工流程,以及內用、外帶等不同情境。若有系統整合需求,可提供系統名稱與使用方式,讓後續評估更有方向。

2. 哪一步最容易卡住?

是忙碌時輸入資料、同仁交接、顧客詢問,還是事後查詢發票?把最常遇到的問題寫下來,比只問「有沒有電子發票功能」更容易找到適合的做法。

3. 顧客如何取得發票?

整理店內目前處理統編、載具與發票通知的方式,也想一想同仁需要哪些操作說明。流程設計除了讓店家好操作,也要讓顧客容易理解。

安心開立、友善環境,從日常作業開始

信任,來自清楚的流程。誰負責開立、如何查詢、遇到問題向誰求助,都值得在導入時一起確認。e首發票提供開立通知、會員載具與查詢後台等服務,讓店家可以依自身需求了解與評估。

延伸閱讀:為何選擇e首發票?5項完整電子發票服務

https://www.einv.tw/eventdetail.html?ACTID=A3271F2D-D426-4A84-8D48-AA149D0BAEB4

環境友善,可以從減少紙本依賴開始。依財政部說明,雲端發票可透過核准載具儲存,替代索取紙本電子發票,或以愛心碼捐贈。把載具使用納入結帳流程,是店家推動日常數位化的一個起點。

參考: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雲端發票說明

https://invoice.etax.nat.gov.tw/cloudLastNumber.html

合作成長,則從理解店家的作業開始。無論正準備申請電子發票,或希望調整現有流程,都可以先整理需求,再評估服務與導入方式。系統串接、服務範圍及費用,依個別需求確認。

把店家的開票問題,帶來和我們聊聊

若您將參加10/20博覽會,歡迎帶著目前的結帳方式與開票問題,現場與e首發票交流。

無法到場,也歡迎來信說明「店家類型、目前結帳與開票方式、最希望改善的一個步驟」,讓我們更了解您的需求。

服務信箱:service@ieinv.com

產品說明與操作教學:https://docs.einv.tw/

e首發票,讓開立更安心,經營更永續。

首發票營業人年度續約操作流程

e首發票年度續約操作流程:繳款期限、逾期費用與模組選購

|營業人年度續約操作教學

e首發票年度續約,營業人該怎麼做?

登入 e首發票後台,於「營業人計費專區」點選「年度續約」,確認續約張數與模組後線上繳款即完成。年度續約現已開放,請於 12 月 25 日前完成繳款,避免 1 月 1 日起帳號暫停。

本文說明 e首發票營業人年度續約的完整操作流程,包含影片示範、5 步驟圖文教學、繳款期限與逾期費用,以及選購模組的續約建議。操作前請先登入 e首發票後台。

影片教學:e首發票年度續約操作示範


年度續約 5 步驟圖文教學

依下列 5 個步驟操作,即可在 e首發票後台完成年度續約與線上繳款。

步驟 1:檢視合約到期日(預繳終止日)

進入「基本資料建檔」>「營業人計費專區」,檢視目前購買項目與合約的預繳終止日。合約即將到期或尚未預繳時,就需要進行續約。

步驟 2:點選「年度續約」按鈕

點選「年度續約」按鈕,系統會自動計算並建議續約項次。計算約需數秒,請稍候完成。

步驟 3:選擇續約張數與選購項次

進入續約下單確認頁後,請仔細檢視續約項次。可增減選購項目,並確認是否需要增加其他服務或功能。

步驟 4:產生訂單、下載報價單

確認續約內容後產生訂單,並選擇線上繳款方式:信用卡、LINE Pay 或銀行匯款,挑選最方便的方式付款即可。

步驟 5:線上繳款完成續約

繳款完成即完成續約。系統會寄發訂單付款通知,款項入帳後自動開立發票並寄送給您。

年度張數怎麼選?

可參考後台的開立發票統計。若開立量落在級距邊緣,建議續約時多選一級距:續約張數單價較低,日後不足再加購,單價會相對較高。


續約繳款期限與逾期復原費用一覽

續約與繳款最後期限為 12 月 25 日。未申請退租又逾期未續約,系統會結算並暫停帳號。

時間點 帳號狀態/可辦理事項 費用
即日起 開放線上年度續約 —
12 月 25 日前 完成續約與繳款,服務不中斷 無額外費用
1 月 1 日起 結算並暫停帳號,無法配發新張數、關閉登入 —
1 月 1 日~2 月 1 日 暫停期間可申請復原使用 系統開通費 1,500 元+續約費用
超過 2 月 1 日 需重新申請開通 請洽客服
不再使用電子發票?

請依合約提出退租。退租結算完成後,系統會保留帳號至 1 月 30 日,方便您完成申報。


e首發票選購模組續約怎麼選?

續約時可一併檢視選購模組,依實際開立情境增減,避免買了用不到或日後功能不足。

模組 用途 適用情境/續約提醒
年度張數 預訂一年內預計開立的發票張數 最少購買 100 張
歷史存查 提供 2~5 年開立資料存查 每年續約不中斷,年費 1,000 元
雲POS 快速開立電子發票的介面 門市或實體櫃台開立者適用
蝦皮商店授權 串接蝦皮 API,自動開立發票與折讓 續約時可調整授權商店數
其他模組 特定開立需求或流程輔助 請先洽客服協助評估

只在電商平台或其他介面開立電子發票的營業人,不需要選購雲POS模組。


e首發票年度續約常見問題 FAQ

e首發票年度續約的繳款期限是什麼時候?

e首發票年度續約現已開放線上辦理,續約與繳款最後期限為 12 月 25 日。未申請退租且未於期限內完成續約,系統將於 1 月 1 日起結算並暫停帳號。

逾期未續約會怎樣?如何恢復使用?

逾期未續約的帳號自 1 月 1 日起暫停,無法配發新張數,也無法登入。若要恢復使用,請於 1 月 1 日至 2 月 1 日期間申請復原,除續約費用外,另需繳交系統開通費 1,500 元;逾期則需重新申請開通。

續約時如何選擇適合的年度張數?

可參考後台統計的開立發票數據選擇年度張數。若開立量落在級距邊緣,建議續約時多選一級距,因續約張數單價較低,日後不足再加購單價會相對較高。

預計明年暫停營運或不再使用,該續約還是退租?

若明年中暫停營運,但仍需 1~2 期結算與申報,可聯絡客服申請「不再取號開立」,並選擇「延展續約」。若完全不再使用,請依合約提出退租,結算完成後帳號保留至 1 月 30 日,方便完成申報。

為什麼需要歷史存查模組?沒選購會怎樣?

依《商業會計法》第 38 條及《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第 27 條,會計憑證(含電子發票)應於年度決算程序辦理終了後至少保存 5 年。歷史存查模組提供 2~5 年開立資料存查,每年續約不中斷年費為 1,000 元。未選購者可自行下載保存;日後需查閱封存資料,可申請一次性解除重啟資料存查,費用 2,500 元,提供 2 個月存查時間。

續約有哪些付款方式?付款後會收到什麼通知?

e首發票續約可使用信用卡、LINE Pay 或銀行匯款線上繳款。繳款完成後,系統會寄發訂單付款通知,並於款項入帳後自動開立發票寄送給營業人。

續約有疑問?歡迎聯繫 e首發票客服

第一次續約或操作有疑問,客服可全程協助您完成。模組選購、張數級距、延展續約或退租等問題,可撥打客服專線 07-7190888,或透過 LINE 官方客服 洽詢。

2026/10/1

Chrome 自動翻譯導致電子發票匯入錯誤?一招關閉翻譯,避免買方名稱與品名被置換

Chrome 自動翻譯導致電子發票匯入錯誤?一招關閉翻譯,避免買方名稱與品名被置換

||營業人操作教學

Excel 訂單匯入開發票,公司名稱和品名被改掉怎麼辦?

這是 Chrome 自動翻譯改寫了網頁文字所造成。請在 Chrome 翻譯視窗選擇「一律不翻譯此網站」,將 e首發票系統排除在翻譯之外,再重新匯入 Excel 訂單即可。

近期有營業人反映:用 Excel 訂單匯入開立電子發票後,買方公司名稱、品名竟變成奇怪的文字。原因多半是 Chrome 自動翻譯在背後「好心幫忙」。本文教你 1 分鐘關閉翻譯,避免開出錯誤發票。

為什麼 Chrome 翻譯會造成電子發票匯入錯誤?

Chrome 會自動判斷網頁語言,認為需要時就把頁面文字翻譯成其他用語。翻譯不只改變「你看到的畫面」,也會改寫頁面上的文字內容。

若匯入 Excel 訂單時頁面正處於翻譯狀態,買方公司名稱與品名可能被替換成翻譯後的文字,並隨著發票一起開立出去。

容易被置換的欄位 可能出現的狀況
買方公司名稱 名稱被翻成其他字詞,與實際抬頭不符
品名 商品名稱被翻譯或改寫
其他文字欄位 只要是頁面上的文字,都有被翻譯的可能
小提醒

翻譯有時是自動觸發的,使用者不一定有察覺。只要曾經看到網址列出現翻譯圖示,就建議完成下方設定。


如何在 Chrome 關閉 e首發票網站的自動翻譯?

只要在 e首發票系統頁面上,將網站設定為「一律不翻譯此網站」,之後 Chrome 就不會再翻譯這個網站。

1登入 e首發票系統頁面

用 Chrome 開啟並登入 e首發票系統。請務必在e首發票的頁面上操作,設定才會套用到這個網站。

2從 Chrome 選單開啟「翻譯」

點選 Chrome 右上角的「⋮」(自訂及管理 Google Chrome),選擇「翻譯...」,畫面會跳出 Google 翻譯視窗。也可以直接點網址列右側的翻譯圖示。

Chrome 右上角選單點選翻譯 - 關閉 Chrome 自動翻譯電子發票網站

3選擇「一律不翻譯此網站」

在 Google 翻譯視窗點選右側「⋮」,再點選「一律不翻譯此網站」。完成後,Chrome 不會再自動翻譯 e首發票網站。

Google 翻譯視窗選擇一律不翻譯此網站 - 避免電子發票匯入買方名稱與品名被置換

4重新整理頁面後再匯入 Excel

按 F5 重新整理頁面,確認畫面文字為原本內容後,再匯入 Excel 訂單。開立前請核對買方公司名稱與品名是否正確。

設定完成

之後在這個 Chrome 中開啟 e首發票系統,都不會再被自動翻譯,Excel 訂單匯入的文字就能維持原樣。


匯入開立前,3 個欄位一定要再看一眼

關閉翻譯後,仍建議養成開立前檢查的習慣,避免任何原因造成的資料錯誤。

檢查項目 確認重點
網址列翻譯圖示 頁面不是處於翻譯狀態
買方公司名稱 與 Excel 原始資料一致
品名 沒有被改寫或變成其他語言

Chrome 翻譯與電子發票匯入常見問題 FAQ

不小心按到翻譯,要怎麼恢復原文?

在 Google 翻譯視窗點選左側的原文語言頁籤(例如「偵測到的語言」),頁面就會還原。建議接著重新整理頁面,確認文字正確後再匯入 Excel 訂單。

換一台電腦或換瀏覽器,需要重新設定嗎?

需要再檢查一次。「一律不翻譯此網站」是存在該瀏覽器中的設定,換電腦、換 Chrome 使用者帳號,或改用其他有翻譯功能的瀏覽器時,請在 e首發票頁面上重新確認。

已經開出名稱或品名錯誤的發票,該怎麼處理?

請先在系統中查詢並核對受影響的發票,再聯繫 e首發票客服(07-7190888)。客服會依發票開立期間與實際狀況,協助你依規定完成後續處理。

操作上有任何問題?

若設定後仍出現匯入文字異常,歡迎聯繫 e首發票客服團隊協助確認。

電子發票新版申請書-QRCODE 的驗證檢測

電子發票新版申請書-QRCODE 的驗證檢測

|原文發布:

電子發票 QRCode 解密驗證怎麼做?

登入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進入「人員帳號及權限管理 > QRCode解密驗證(BTC852W)」,貼上 QRCode 加密字串並輸入密碼種子解密;成功後列印畫面,送稅捐處備查。

電子發票新版申請書增加了不少檢測項目,其中 QRCode 解密驗證是不少營業人卡關的一項,非技術人員常不知道如何填寫。

什麼是電子發票 QRCode 驗證檢測?

QRCode 驗證檢測,是把部分發票資訊用一組核發的序號演算加密,再放進發票的 QRCode 與條碼中。

依規定,營業人要把產生的加密字串輸入平台,再用序號(密碼種子)解密;解密成功後列印畫面,提供給稅捐處申請備查。


QRCode 解密驗證操作步驟

新版整合服務平台已將 QRCode 解密驗證放在正式平台的營業人功能中,請依下列步驟操作。

步驟 1:登入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以營業人帳號密碼登入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帳號密碼的申請方式可參考平台提供的相關文件。

步驟 2:開啟「QRCode解密驗證(BTC852W)」

登入後,依路徑「人員帳號及權限管理 > QRCode解密驗證(BTC852W)」進入功能頁面:QRCode解密驗證(BTC852W)

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QRCode解密驗證(BTC852W)輸入畫面 - QRCode 解密驗證

步驟 3:取得 QRCode 加密字串

加密字串藏在發票 QRCode 裡。手機一般都能掃描讀取,難處在於如何把手機讀到的內容貼到電腦上。

一個字一個字手動輸入很容易出錯。建議把字串複製下來,用 Mail 或 LINE 傳給自己在電腦上能開啟的帳號,再轉貼到平台。

手機掃描電子發票 QRCode 取得加密字串 - QRCode 加密字串
小提醒

這個步驟需要在手機與電腦間傳遞字串,流程較繁瑣,建議預留操作時間。

步驟 4:輸入序號(密碼種子)解密

貼上加密字串後,輸入你的序號(密碼種子)。資料正確時,會出現類似以下的解密成功畫面。

BTC852W 輸入密碼種子後 QRCode 解密成功畫面 - QRCode 解密驗證

若資料有誤,系統會顯示驗證錯誤,畫面如下。

BTC852W QRCode 解密失敗錯誤提示畫面 - 電子發票 QRCode 驗證檢測

步驟 5:列印畫面送稅捐處備查

解密成功後,將畫面列印下來,連同電子發票申請書提供給稅捐處申請備查。


驗證結果怎麼判讀?

驗證結果 平台顯示 下一步
解密成功 出現解密後的發票資訊畫面 列印畫面,送稅捐處備查
驗證錯誤 顯示驗證錯誤訊息 重新確認字串與序號後再試

常見問題 FAQ

QRCode 解密驗證要在哪裡操作?

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操作。以營業人帳號登入後,依路徑「人員帳號及權限管理 > QRCode解密驗證(BTC852W)」進入,即可貼上加密字串並以密碼種子解密。

手機掃到的 QRCode 加密字串怎麼貼到電腦?

手動逐字輸入容易出錯,建議用手機掃描 QRCode 後複製字串,再透過 Mail 或 LINE 傳給自己在電腦上能開啟的帳號,最後貼到平台的 QRCode解密驗證欄位。

QRCode 解密成功後要做什麼?

解密成功後,請將平台顯示的解密結果畫面列印下來,作為電子發票申請書中 QRCode 驗證檢測的證明,提供給稅捐處申請備查。

2026/9/30

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104年11月27日公告 105年3月1日生效有關折讓與銷退作業

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104年11月27日公告 105年3月1日生效有關折讓與銷退作業

折讓與銷貨退回法規演進整理:105年電子化折讓 → 114年一律由賣方開立|更新日期:2026-09-30

本文為法規沿革整理

本文保留 105 年 3 月 1 日生效的折讓規定作為歷史參考。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現行規定請見〈電子發票折讓單怎麼開?114年新制完整說明〉。

電子發票折讓單自 105 年起可以電子方式開立,114 年起則改為一律由賣方開立,並依限上傳存證。

電子發票折讓法規演進時間軸

電子發票的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以下簡稱折讓)作業規定,從 105 年開放電子化開立,到 114 年改由賣方負責開立與傳輸,主要修正節點如下:

時間 規定重點 法源依據
105/3/1 起 104/11/27 公告:雙方合意後,得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折讓證明單,免交付紙本;可由買方或賣方開立 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 7 條(當時條次為第四款)
114/1/1 起 折讓單一律由賣方營業人以電子方式開立,依限傳輸存證並交付買受人收執;存證時限維持不變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 20 條之 1、營業稅法第 32 條之 1、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應傳輸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之資訊範圍及時限表
114/1/1~114/6/30 輔導期:賣方未開立折讓單或未依限傳輸,得免罰 財政部輔導措施
114/7/1 起 輔導期結束,未依限據實傳輸存證將依法處罰 營業稅法第 48 條之 2

105年與114年折讓規定有哪些不一樣?

項目 105/3/1 起 114/1/1 起(現行)
折讓單開立方 買賣雙方合意,買方或賣方皆可開立 一律由賣方開立
傳輸存證責任 由開立方傳輸至整合服務平台 由賣方依限據實傳輸
存證時限 買受人為非營業人:48 小時內;買受人為營業人:7 日內 維持不變:非營業人 2 日、營業人 7 日
紙本交付 以電子方式開立者,免交付紙本 電子方式開立,交付買受人收執

105年3月1日生效的折讓與銷退規定(原文摘錄)

以下為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 105 年 3 月 1 日生效、與折讓及銷貨退回相關的規定摘錄:

電子發票之開立、作廢、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應經交易相對人同意,營業人並應留存該同意訊息與相關證明文件,至少保留五年。

如有發票作廢、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捐贈或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等變更發票資訊時,應由賣方營業人依前開規定傳輸至整合服務平台存證。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依本法第三十二條及本作業要點規定開立電子發票,嗣後雙方同意以網站、電話或其他電子方式合意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得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免以紙本「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交付,並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七條第四款規定之時限將該證明單資訊傳輸至整合服務平台存證。

當時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七條第四款規定的存證時限

開立電子發票之營業人,應於開立後四十八小時內將統一發票資訊及買受人以財政部核准載具索取電子發票之載具識別資訊傳輸至平台存證,並應使買受人得於該平台查詢、接收上開資訊;買受人為營業人者,至遲應於電子發票開立後七日內,完成買受人接收及由開立人將統一發票資訊傳輸至平台存證。如有發票作廢、銷貨退回或折讓、捐贈或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等變更發票資訊時,亦同。

105年當時的作業說明

依當時規定,賣方取得買受人同意後,可開立線上電子折讓單,於 48 小時內上傳至平台,並透過 E-mail 或會員載具通知買受人折讓單已開立;買受人為營業人者,須在 7 日內完成接收或列印電子折讓證明聯。


現行電子發票折讓規定怎麼做?

現行規定重點(114年1月1日起)

買賣雙方合意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後,應由賣方營業人以電子方式開立折讓單,依限據實傳輸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並交付買受人收執。

電子折讓證明聯的兩種列印格式

電子折讓證明聯目前有兩種列印格式,可依使用的印表機與作業需求選擇:

  • 熱感紙格式:105 年起即提供的格式,適用熱感式印表機。
  • A4 格式:以一般 A4 紙張列印。

熱感紙格式

A4 格式

電子折讓證明聯 A4 列印格式範例 - 電子發票折讓單

現行折讓作業的完整說明,可依需求參考以下文章:

法規原文說明可參閱財政部公告說明。


電子發票折讓法規常見問題

105年時,電子折讓單可以由買方開立嗎?

可以。105 年 3 月 1 日起,買賣雙方合意後,得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折讓證明單,買方或賣方皆可開立。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已改為一律由賣方營業人開立並傳輸存證。

114年折讓新制後,上傳存證時限有改變嗎?

沒有。存證時限維持不變:買受人為非營業人者為 2 日內,買受人為營業人者為 7 日內。114 年新制改變的是折讓單的開立方,由賣方負責開立與傳輸。

114年折讓新制從什麼時候開始處罰?

114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為輔導期,賣方未開立折讓單或未依限傳輸得免罰;自 114 年 7 月 1 日起,未依限據實傳輸存證者,依營業稅法第 48 條之 2 規定處罰。

電子折讓證明聯有哪些列印格式?

目前有兩種:105 年起即提供的熱感紙格式,以及 A4 格式,可依使用的印表機與作業需求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