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

Chrome 自動翻譯導致電子發票匯入錯誤?一招關閉翻譯,避免買方名稱與品名被置換

Chrome 自動翻譯導致電子發票匯入錯誤?一招關閉翻譯,避免買方名稱與品名被置換

||營業人操作教學

Excel 訂單匯入開發票,公司名稱和品名被改掉怎麼辦?

這是 Chrome 自動翻譯改寫了網頁文字所造成。請在 Chrome 翻譯視窗選擇「一律不翻譯此網站」,將 e首發票系統排除在翻譯之外,再重新匯入 Excel 訂單即可。

近期有營業人反映:用 Excel 訂單匯入開立電子發票後,買方公司名稱、品名竟變成奇怪的文字。原因多半是 Chrome 自動翻譯在背後「好心幫忙」。本文教你 1 分鐘關閉翻譯,避免開出錯誤發票。

為什麼 Chrome 翻譯會造成電子發票匯入錯誤?

Chrome 會自動判斷網頁語言,認為需要時就把頁面文字翻譯成其他用語。翻譯不只改變「你看到的畫面」,也會改寫頁面上的文字內容。

若匯入 Excel 訂單時頁面正處於翻譯狀態,買方公司名稱與品名可能被替換成翻譯後的文字,並隨著發票一起開立出去。

容易被置換的欄位 可能出現的狀況
買方公司名稱 名稱被翻成其他字詞,與實際抬頭不符
品名 商品名稱被翻譯或改寫
其他文字欄位 只要是頁面上的文字,都有被翻譯的可能
小提醒

翻譯有時是自動觸發的,使用者不一定有察覺。只要曾經看到網址列出現翻譯圖示,就建議完成下方設定。


如何在 Chrome 關閉 e首發票網站的自動翻譯?

只要在 e首發票系統頁面上,將網站設定為「一律不翻譯此網站」,之後 Chrome 就不會再翻譯這個網站。

1登入 e首發票系統頁面

用 Chrome 開啟並登入 e首發票系統。請務必在e首發票的頁面上操作,設定才會套用到這個網站。

2從 Chrome 選單開啟「翻譯」

點選 Chrome 右上角的「⋮」(自訂及管理 Google Chrome),選擇「翻譯...」,畫面會跳出 Google 翻譯視窗。也可以直接點網址列右側的翻譯圖示。

Chrome 右上角選單點選翻譯 - 關閉 Chrome 自動翻譯電子發票網站

3選擇「一律不翻譯此網站」

在 Google 翻譯視窗點選右側「⋮」,再點選「一律不翻譯此網站」。完成後,Chrome 不會再自動翻譯 e首發票網站。

Google 翻譯視窗選擇一律不翻譯此網站 - 避免電子發票匯入買方名稱與品名被置換

4重新整理頁面後再匯入 Excel

按 F5 重新整理頁面,確認畫面文字為原本內容後,再匯入 Excel 訂單。開立前請核對買方公司名稱與品名是否正確。

設定完成

之後在這個 Chrome 中開啟 e首發票系統,都不會再被自動翻譯,Excel 訂單匯入的文字就能維持原樣。


匯入開立前,3 個欄位一定要再看一眼

關閉翻譯後,仍建議養成開立前檢查的習慣,避免任何原因造成的資料錯誤。

檢查項目 確認重點
網址列翻譯圖示 頁面不是處於翻譯狀態
買方公司名稱 與 Excel 原始資料一致
品名 沒有被改寫或變成其他語言

Chrome 翻譯與電子發票匯入常見問題 FAQ

不小心按到翻譯,要怎麼恢復原文?

在 Google 翻譯視窗點選左側的原文語言頁籤(例如「偵測到的語言」),頁面就會還原。建議接著重新整理頁面,確認文字正確後再匯入 Excel 訂單。

換一台電腦或換瀏覽器,需要重新設定嗎?

需要再檢查一次。「一律不翻譯此網站」是存在該瀏覽器中的設定,換電腦、換 Chrome 使用者帳號,或改用其他有翻譯功能的瀏覽器時,請在 e首發票頁面上重新確認。

已經開出名稱或品名錯誤的發票,該怎麼處理?

請先在系統中查詢並核對受影響的發票,再聯繫 e首發票客服(07-7190888)。客服會依發票開立期間與實際狀況,協助你依規定完成後續處理。

操作上有任何問題?

若設定後仍出現匯入文字異常,歡迎聯繫 e首發票客服團隊協助確認。

電子發票新版申請書-QRCODE 的驗證檢測

電子發票新版申請書-QRCODE 的驗證檢測

|原文發布:

電子發票 QRCode 解密驗證怎麼做?

登入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進入「人員帳號及權限管理 > QRCode解密驗證(BTC852W)」,貼上 QRCode 加密字串並輸入密碼種子解密;成功後列印畫面,送稅捐處備查。

電子發票新版申請書增加了不少檢測項目,其中 QRCode 解密驗證是不少營業人卡關的一項,非技術人員常不知道如何填寫。

什麼是電子發票 QRCode 驗證檢測?

QRCode 驗證檢測,是把部分發票資訊用一組核發的序號演算加密,再放進發票的 QRCode 與條碼中。

依規定,營業人要把產生的加密字串輸入平台,再用序號(密碼種子)解密;解密成功後列印畫面,提供給稅捐處申請備查。


QRCode 解密驗證操作步驟

新版整合服務平台已將 QRCode 解密驗證放在正式平台的營業人功能中,請依下列步驟操作。

步驟 1:登入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以營業人帳號密碼登入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帳號密碼的申請方式可參考平台提供的相關文件。

步驟 2:開啟「QRCode解密驗證(BTC852W)」

登入後,依路徑「人員帳號及權限管理 > QRCode解密驗證(BTC852W)」進入功能頁面:QRCode解密驗證(BTC852W)

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QRCode解密驗證(BTC852W)輸入畫面 - QRCode 解密驗證

步驟 3:取得 QRCode 加密字串

加密字串藏在發票 QRCode 裡。手機一般都能掃描讀取,難處在於如何把手機讀到的內容貼到電腦上。

一個字一個字手動輸入很容易出錯。建議把字串複製下來,用 Mail 或 LINE 傳給自己在電腦上能開啟的帳號,再轉貼到平台。

手機掃描電子發票 QRCode 取得加密字串 - QRCode 加密字串
小提醒

這個步驟需要在手機與電腦間傳遞字串,流程較繁瑣,建議預留操作時間。

步驟 4:輸入序號(密碼種子)解密

貼上加密字串後,輸入你的序號(密碼種子)。資料正確時,會出現類似以下的解密成功畫面。

BTC852W 輸入密碼種子後 QRCode 解密成功畫面 - QRCode 解密驗證

若資料有誤,系統會顯示驗證錯誤,畫面如下。

BTC852W QRCode 解密失敗錯誤提示畫面 - 電子發票 QRCode 驗證檢測

步驟 5:列印畫面送稅捐處備查

解密成功後,將畫面列印下來,連同電子發票申請書提供給稅捐處申請備查。


驗證結果怎麼判讀?

驗證結果 平台顯示 下一步
解密成功 出現解密後的發票資訊畫面 列印畫面,送稅捐處備查
驗證錯誤 顯示驗證錯誤訊息 重新確認字串與序號後再試

常見問題 FAQ

QRCode 解密驗證要在哪裡操作?

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操作。以營業人帳號登入後,依路徑「人員帳號及權限管理 > QRCode解密驗證(BTC852W)」進入,即可貼上加密字串並以密碼種子解密。

手機掃到的 QRCode 加密字串怎麼貼到電腦?

手動逐字輸入容易出錯,建議用手機掃描 QRCode 後複製字串,再透過 Mail 或 LINE 傳給自己在電腦上能開啟的帳號,最後貼到平台的 QRCode解密驗證欄位。

QRCode 解密成功後要做什麼?

解密成功後,請將平台顯示的解密結果畫面列印下來,作為電子發票申請書中 QRCode 驗證檢測的證明,提供給稅捐處申請備查。

2026/9/30

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104年11月27日公告 105年3月1日生效有關折讓與銷退作業

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104年11月27日公告 105年3月1日生效有關折讓與銷退作業

折讓與銷貨退回法規演進整理:105年電子化折讓 → 114年一律由賣方開立|更新日期:2026-09-30

本文為法規沿革整理

本文保留 105 年 3 月 1 日生效的折讓規定作為歷史參考。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現行規定請見〈電子發票折讓單怎麼開?114年新制完整說明〉。

電子發票折讓單自 105 年起可以電子方式開立,114 年起則改為一律由賣方開立,並依限上傳存證。

電子發票折讓法規演進時間軸

電子發票的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以下簡稱折讓)作業規定,從 105 年開放電子化開立,到 114 年改由賣方負責開立與傳輸,主要修正節點如下:

時間 規定重點 法源依據
105/3/1 起 104/11/27 公告:雙方合意後,得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折讓證明單,免交付紙本;可由買方或賣方開立 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 7 條(當時條次為第四款)
114/1/1 起 折讓單一律由賣方營業人以電子方式開立,依限傳輸存證並交付買受人收執;存證時限維持不變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 20 條之 1、營業稅法第 32 條之 1、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應傳輸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之資訊範圍及時限表
114/1/1~114/6/30 輔導期:賣方未開立折讓單或未依限傳輸,得免罰 財政部輔導措施
114/7/1 起 輔導期結束,未依限據實傳輸存證將依法處罰 營業稅法第 48 條之 2

105年與114年折讓規定有哪些不一樣?

項目 105/3/1 起 114/1/1 起(現行)
折讓單開立方 買賣雙方合意,買方或賣方皆可開立 一律由賣方開立
傳輸存證責任 由開立方傳輸至整合服務平台 由賣方依限據實傳輸
存證時限 買受人為非營業人:48 小時內;買受人為營業人:7 日內 維持不變:非營業人 2 日、營業人 7 日
紙本交付 以電子方式開立者,免交付紙本 電子方式開立,交付買受人收執

105年3月1日生效的折讓與銷退規定(原文摘錄)

以下為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 105 年 3 月 1 日生效、與折讓及銷貨退回相關的規定摘錄:

電子發票之開立、作廢、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應經交易相對人同意,營業人並應留存該同意訊息與相關證明文件,至少保留五年。

如有發票作廢、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捐贈或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等變更發票資訊時,應由賣方營業人依前開規定傳輸至整合服務平台存證。

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依本法第三十二條及本作業要點規定開立電子發票,嗣後雙方同意以網站、電話或其他電子方式合意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得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或接收「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免以紙本「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交付,並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七條第四款規定之時限將該證明單資訊傳輸至整合服務平台存證。

當時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七條第四款規定的存證時限

開立電子發票之營業人,應於開立後四十八小時內將統一發票資訊及買受人以財政部核准載具索取電子發票之載具識別資訊傳輸至平台存證,並應使買受人得於該平台查詢、接收上開資訊;買受人為營業人者,至遲應於電子發票開立後七日內,完成買受人接收及由開立人將統一發票資訊傳輸至平台存證。如有發票作廢、銷貨退回或折讓、捐贈或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等變更發票資訊時,亦同。

105年當時的作業說明

依當時規定,賣方取得買受人同意後,可開立線上電子折讓單,於 48 小時內上傳至平台,並透過 E-mail 或會員載具通知買受人折讓單已開立;買受人為營業人者,須在 7 日內完成接收或列印電子折讓證明聯。


現行電子發票折讓規定怎麼做?

現行規定重點(114年1月1日起)

買賣雙方合意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後,應由賣方營業人以電子方式開立折讓單,依限據實傳輸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並交付買受人收執。

電子折讓證明聯的兩種列印格式

電子折讓證明聯目前有兩種列印格式,可依使用的印表機與作業需求選擇:

  • 熱感紙格式:105 年起即提供的格式,適用熱感式印表機。
  • A4 格式:以一般 A4 紙張列印。

熱感紙格式

A4 格式

電子折讓證明聯 A4 列印格式範例 - 電子發票折讓單

現行折讓作業的完整說明,可依需求參考以下文章:

法規原文說明可參閱財政部公告說明。


電子發票折讓法規常見問題

105年時,電子折讓單可以由買方開立嗎?

可以。105 年 3 月 1 日起,買賣雙方合意後,得以網際網路或其他電子方式開立、傳輸折讓證明單,買方或賣方皆可開立。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已改為一律由賣方營業人開立並傳輸存證。

114年折讓新制後,上傳存證時限有改變嗎?

沒有。存證時限維持不變:買受人為非營業人者為 2 日內,買受人為營業人者為 7 日內。114 年新制改變的是折讓單的開立方,由賣方負責開立與傳輸。

114年折讓新制從什麼時候開始處罰?

114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為輔導期,賣方未開立折讓單或未依限傳輸得免罰;自 114 年 7 月 1 日起,未依限據實傳輸存證者,依營業稅法第 48 條之 2 規定處罰。

電子折讓證明聯有哪些列印格式?

目前有兩種:105 年起即提供的熱感紙格式,以及 A4 格式,可依使用的印表機與作業需求選擇。

光陽經銷體系導入電子發票

光陽經銷體系導入電子發票:e首發票 API 客製介接方案架構

e首發票產品網誌|矽聯科技 電子發票加值中心

e首發票以 .NET 與 Azure 雲端架構,為光陽經銷體系導入電子發票提供開立、折讓、作廢 API 客製介接與查詢管理服務。

e首發票加值中心系統架構:.NET 與 Azure 雲端整合

光陽經銷體系導入電子發票,採用矽聯科技提供的 e首發票加值中心系統為基礎,以 .NET 技術開發,並結合 Azure 雲端整合技術(如下圖架構圖)。

所有伺服主機皆位於雲端機房,採用分散式服務集中管理架構,讓電子發票服務更即時、更快速。


光陽經銷系統如何介接電子發票 API?

針對光陽經銷系統,e首發票提供客製介接的電子發票開立、折讓、作廢 API 服務,並同時提供已上傳電子發票的查詢管理服務(如下圖作業說明)。

電子發票 API 技術文件

企業如需評估與自有系統介接,可參考 e首發票 API 技術文件,了解開立、折讓、作廢等 API 規格。

2026/9/29

增加加值中心會員載具核准函

增加加值中心會員載具核准函

e首發票會員載具 EJ1520「矽聯e首發票」・財政部平台反向驗證歸戶・中獎發票管理|更新日期:

e首發票會員載具為 EJ1520「矽聯e首發票」(2021 年 11 月 1 日起使用),消費者可在財政部平台搜尋載具名稱完成歸戶。

為什麼 e首發票要新增 EJ1520 會員載具?

為迎接雲端發票的普及,原本使用的會員載具 ER0010[e首發票]功能已不敷使用。e首發票配合財政部新的加值中心會員載具申請審核規範,於 2021 年新增申請 EJ1520 會員載具。目前 ER0010 已停止使用,e首發票會員載具統一使用 EJ1520。

載具編號 載具名稱 說明
ER0010 e首發票 已停止使用
EJ1520 矽聯e首發票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使用,目前使用中

e首發票的雲端發票應用情境

e首發票主推無實體發票整合應用,開立的發票大多數為雲端發票,並針對不同情境開發雲端發票開立方案。蝦皮賣家、團購網、繳款機、販賣機都能輕鬆串接開立雲端發票。


EJ1520 會員載具提供哪些功能?

  • 財政部平台反向驗證歸戶:消費者可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直接搜尋[矽聯e首發票],進行反向會員驗證並完成歸戶。
  • 多種身分整合於同一載具:e首發票會員載具管理服務提供給加值中心客戶使用,可整合 email、手機、LINE、蝦皮會員、Yahoo 會員、露天會員等多種個人識別的訂單認證。消費者一次綁定、一次歸戶,就能查詢所有發票,不必管理太多組載具編碼。
  • 中獎發票管理:提供營業人中獎發票管理後台,以及通知、紀錄、領取、捐贈等機制,協助營業人以較少的時間成本,合規開立雲端發票。

e首發票會員載具常見問題 FAQ

e首發票的會員載具編號是什麼?

e首發票的會員載具編號為 EJ1520,載具名稱為「矽聯e首發票」,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使用,是 e首發票配合財政部加值中心會員載具審核規範新增申請的載具。

要怎麼在財政部平台歸戶 e首發票會員載具?

消費者可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直接搜尋「矽聯e首發票」,進行反向會員驗證後完成歸戶。完整操作步驟請參考電子發票歸戶說明。

舊的會員載具 ER0010 還能使用嗎?

不能。原本的會員載具 ER0010[e首發票]目前已停止使用,e首發票會員載具統一使用 EJ1520「矽聯e首發票」。

e首發票會員載具可以整合哪些會員身分?

e首發票會員載具可整合 email、手機、LINE、蝦皮會員、Yahoo 會員、露天會員等多種個人識別的訂單認證,消費者一次綁定、一次歸戶,就能查詢所有發票。

哪些情境可以使用 e首發票開立雲端發票?

e首發票針對不同情境開發雲端發票開立方案,蝦皮賣家、團購網、繳款機、販賣機等,都能串接 e首發票開立雲端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