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4/21

重複上傳發票恐被開罰,全聯供應商案例帶你了解「切本配號管理」的重要性

 


【案例提醒】重複上傳發票恐被開罰,全聯供應商案例帶你了解「切本配號管理」的重要性

近期某供應全聯的營業人因發票資料重複上傳至財政部平台,遭國稅局通知補正。這起案例提醒我們,隨著國稅局稽核趨嚴,供應商若未妥善切割上傳與開立角色,極可能出現相同發票由兩個系統(電子發票加值中心)上傳,導致稅局報表異常


案例摘要

  • 案例營業人習慣流程:都由 e首發票依照訂單開立發票 → 發票號至全聯回報

  • 第三方上傳:全聯應有委由關貿加值中心再次上傳發票資料,這設計通常是為了幫沒有完全導入電子發票的供應商開立或是減少對帳,由中心廠的加值中心直接開立。

  • 結果:相同發票同時由 e首發票與關貿兩個加值中心分別上傳,之前會依先後Turnkey 擋掉第二筆,相同統編也不會出現異常。目前稅局系統視為重複開立,產生異常報表發文要求營業人改善。

根據《營業稅法》第48條與相關解釋令,發票內容不得重複上傳,違規者除需補正,還可能被裁罰每案 1,500 元至 15,000 元不等。


法規說明與稅局要求

根據 114 年 4 月發出的國稅局公文,重複上傳電子發票屬於 違反格式與真實性申報規定,營業人必須限期補正,否則將面臨行政罰。

主要違規條文包括:

  • 營業稅法第32條:發票應依規定時間、格式及內容開立與上傳

  • 營業稅法第48條:發票資料未如實、重複或未依序編號者,將處以罰鍰


解決方案:使用 e首發票的「切本配號管理」與「第三方上傳」支援

e首發票多元開立中就有提供滿足類似多家加值中心開立時的切本配號與上傳的設定管理機制與功能。可透過以下兩種做法來避免重複上傳。

1. 切本配號管理功能

為避免不同系統重複上傳,建議營業人針對第三方使用情境,啟用切本功能。e首發票支援將同一字軌拆分為不同「配號切本」(50號為一本),並可指定:

  • 設定本號的號碼由 第三方平台(如關貿)專用取號開立與上傳

這樣一來,即可明確區隔每一筆發票來源與上傳責任,避免重複與跳號。

2. 不切本但設定該客戶發票為第三方上傳模式

e首發票支援自行取號在單張發票開立時標記為「由第三方上傳」,即表示:

  • 系統將不產出XML上傳該筆發票至財政部

  • 營業人需自行追蹤第三方是否成功上傳,否則仍可能被視為漏開

3. 若由對方取號開立後,需要申報空白號與申報支援補開流程

若第三方取號開立後,營業人需補入發票以完成空白號申報與銷項媒體申報資料完整,e首發票提供以下機制:

  • 以「發票版匯入」方式補登該發票資料

  • 匯入時亦可指定該筆為「第三方上傳」模式,不由本平台重送,避免二度上傳


給營業人的提醒與建議

  • 若您與大型通路、平台或第三方服務商(如全聯、統一、關貿)合作,應主動確認其上傳機制與責任歸屬

  • 若雙方皆會處理發票資料,請立即與我們聯繫設定「切本配號」與「第三方上傳管理」機制

  • 切勿一邊由 e首發票開立上傳,一邊又提供資料給他人上傳,否則將被系統視為重複報送


為何選擇 e首發票

  • 合法合規:財政部核可加值中心,支援完整稅務申報格式

  • 高度彈性:支援多系統整合與第三方串接

  • 配號控管:獨家「切本管理模組」可依通路、業務類別分流取號上傳

  • 客戶輔導:由專人協助設定切本、開立模式與補登規範,防錯防罰


結語

這起案例反映出電子發票作業的細節錯誤可能產生重大罰責,若您有多系統、多角色開立需求(例如 POS、自建 ERP、平台委託開立),請務必接到稅局改善函文後,與我們連絡協助了解原委,輔導設定正確的配號與上傳方式。

e首發票已協助多家大型零售與通路型客戶建置完整的「第三方開立、上傳區分」與「開立流程控管邏輯」,也歡迎聯繫我們評估您的作業流程是否存在潛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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