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最新功能|折讓單作廢後,電子發票也能直接作廢!e首發票功能更新全解析
功能介紹
2025 年 7 月 15 日起,e首發票平台正式推出「折讓單作廢後原發票直接作廢」全新功能,協助企業簡化電子發票管理。以下將重點介紹新功能特色、操作流程、適用情境及常見問答,並解讀重點法規,幫您輕鬆優化開立與作廢流程,減少裁罰風險。
功能亮點
- 折讓單作廢即可作廢原發票
- 原先開立過折讓單的電子發票,過去無法直接作廢,只能註銷,流程繁瑣。現在,只需將原發票下所有折讓單作廢,即可於 e首發票後台一鍵作廢原發票,有效減少步驟與錯誤。
適用情境
折扣、退貨更彈性
遇客戶退貨且不希望申報折讓時,商家可先作廢折讓單,再直接作廢原發票,溝通及作業效率倍增。
無需繁雜註銷程序
針對未申報發票,若已開立折讓並需整筆作廢,只要折讓單未申報且作廢,即可同步作廢原發票,大幅縮短處理流程。
🎯 案例說明
2025 年 6 月某筆電子發票($10,000)因促銷開立折讓單,月中客戶全額退貨且不報稅,只需將所有折讓單作廢,即可當下手動作廢原發票,無須再申請註銷,管理效率全面提升。
操作流程
- 進入【e首發票管理後台】,點選「發票管理」查詢目標發票。
- 作廢該發票全部折讓單。
- 折讓單作廢後,點選「作廢原發票」,系統即自動更新發票狀態。
- 遇異常狀況,歡迎聯繫【e首發票技術支援團隊】協助。
法規合規提醒
- 僅適用於未申報期間發票及折讓單
- 發票、折讓單需於尚未進入營業稅申報期間,方可正常作廢。
- 已申報者請申辦專案作廢
- 若該發票或折讓單已完成報稅,請循稅局「專案作廢」程序,不可線上直接作廢。
- 建議留存完整作廢紀錄
- 持續備份發票及折讓單等憑證資料,以因應日後稽查需求。
- 正確使用作廢功能
- 勿頻繁以人工作廢取代正常流程,規劃合乎實際的發票管理模式。
常見問答(FAQ)
Q1:若折讓單已申報,該如何處理原發票?
A:須辦理專案作廢,由稅捐機關審查通過後方可作廢。
Q2:是否有作廢次數或額外限制?
A:依現行電子發票法規規定及作業需求進行管理。
新功能效益
- 作廢作業自動化、流程更精簡
- 雲端平台簡單操作,人工處理步驟減少。
- 降低出錯與裁罰風險
- API 串接 + AI 智能稽核,超過 1,000 家企業信賴使用,有效守護稅務合規。
- 買賣雙方體驗提升
- 流程透明、有跡可循,讓電商、B2B 都能放心採用。
延伸閱讀
立即體驗
現在就登入 e首發票後台,開啟「折讓單作廢後原發票直接作廢」新功能,讓您的發票管理更合規、更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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