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6

中獎發票通知操作說明

你可依照你收到中獎通知來源進行以下操作列印或領取中獎發票:
1. EMAIL [點開連結]
2. 簡訊 [點開連結] 或 [複製連結]
3. 蝦皮聊聊 [複製連結]
4. e首發票LINE @einv [點開連結]

有些手機為避免點開不明連結招駭,會有關閉與移除訊息內開啟連結的功能。

所以無法點選時,你可以複製訊息內的網址,轉貼到自己對話群組如 LINE上[最好只有自己的群組]。

以下是聊聊中獎通知訊息範例:
因為聊聊無法開啟連結

複製後轉貼在自己LINE後或直接貼在瀏覽器,應該就可以打開 中獎通知的網頁。
注意: e首發票中獎通知連結採用 ieinv.com 網域發出的短址。請稍微驗證一下。

點開連結,你需要先用LINE登入[這時系統會記錄與綁定這張發票登入帳號]
你可以依照畫面操作方式,進行選擇列印。


選擇後你可以取得超商列印驗證碼



這樣,你就可以到超商進行列印中獎發票。
列印驗證碼過期,可以直接點選中獎通知重新操作就可以。

注意:超商列印有結算的截止日期,請提早完成列印避免損失權益。

超商列印相關操作如下:

7-11 ibon 操作步驟:

  • 1. 至 7-11 ibon 選擇 [ 生活服務 ]
  • 2. 接續選擇 [ 電子發票 ]
  • 3. 接續選擇 [ e首發票 ]
  • 4. 輸入 發票號碼
  • 5. 輸入 列印驗證碼
  • 6. 列印出 紙本電子發票
  • ibon 操作圖文說明

全家 FamiPort 操作步驟:

  • 1. 至 全家 FamiPort 選擇 [ 電子發票 ]
  • 2. 接續選擇 [ 中獎發票列印 ] 並同意條款
  • 3. 接續選擇 [ 手輸發票資訊 ]
  • 4. 輸入 廠商代號:E05001
  • 5. 輸入 發票號碼、列印驗證碼
  • 6. 列印出 紙本電子發票
  • FamiPort 操作圖文說明
---- 補充
如果你想下載中獎發票QR圖檔,用財政部APP掃碼快速領取。你也可以依照提示引導操作。首先你需要下載APP 與設定好匯入銀行帳號。


AI輔助操作功能:
完成以上LINE登入綁定中獎發票後,你也可以加入LINE  @einv,到超商列印時可直接透過LINE 機器人對話取得超商列印碼。加入後可試著透過選單引導操作就可以。如果下次有中獎時他也會主動通知你。





注意詐騙: e首發票除了你主動提出無法領取,過期無法列印中獎發票,完成填寫中獎發票異動申請單,啟動客服協助寄送紙本發票或代領取匯款,需要你提供中獎受款人資訊或銀行帳號匯款。並不會要求你操作ATM與其他銀行匯款作業。
有以上問題,請主動 聯絡 矽聯科技客服 LINE @systemlead






2019/9/27

折讓開立後為何要只能由買方折讓作廢




依法規說明(如下)如果屬於營業人退貨折讓應由買受方開立折讓單給銷售營業人。
如果是開立發票時用折讓作為銷售折扣,可以由賣方開立同時開立交付給買方,買方需蓋章後交付賣方。
 
買方開立折讓單當期需申報,賣方亦然。如果兩邊申報不符則會被勾稽。

建議電子發票折讓單開立可於雙方確認後當期申報前逕行開立上傳即可,避免單方開立後對方取消或有問題。需要作廢重開程序繁瑣而影響申報。
 
補充: 電子發票 因為有可能 買方資訊能力不足,無法上傳折讓單。所以可以取得買方折讓同意後由賣方上傳折讓單。因為折讓本質是屬買方開立,所以折讓作廢單則限制由 買方 上傳(加值中心可幫忙上傳)
 
所以 e首發票初設計營業人上傳銷售折讓單 沒有設計通知 買方(因為必須取得賣方同意後賣方協助上傳。)
 
未來法規是否因應電子發票修改未可知,這是目前有關折讓相關規定與作業。
 
營業人買賣雙方因為某些帳務需要列印折讓單給雙方當作上傳存證的依據。
1.如果是賣方營業人開立上傳可以由e首發票下載,如由買方上傳則可於財稅平台下載。
2.買方可以於財稅平台下載證明聯與媒體申報檔。
 
如果需要通知買方,e首發票支援 折讓單開立後可列印下載 折讓單。
1.可下載PDF後透過MAIL或LINE傳給對方。

2019/8/11

光陽供應商體系導入電子發票說明

光陽2019 供應商體系導入電子發票說明


供應商填寫申請表前須要先釐清與準備好的工作。


1.我有沒有電子發票字軌可以使用。注意:有電子發票平台帳密不一定有申請電子發票字軌。(如果公司未曾開立過電子發票,絕大部分代表未曾申請電子發票字軌。)


2.我每個月開給光陽的發票張數大約多少張。(需申請提供足夠的發票字軌供開立使用)



這次方案主要是整合光陽所規劃供應商系統(B2B)整合平台。透過交易平台作業,勾選當其交易驗收內容直接取號開立電子發票。取代原先開立發票後回填發票號碼的作業。
可以減少 發票開立錯誤、核對發票內容、寄送發票、簽核發票請款的程序。

故:配合此規劃

(1)不論供應商是否已有電子發票系統,均採用光陽B2B交易平台開立電子發票。
(2)開立完成的電子發票均使用e首發票加值中心採用存證上傳。
(3)如果貴司已有電子發票系統,請分配足夠組數(1組50張)供本平台開立。
(4)上傳完成電子發票可下載銷項媒體申報檔供申報使用。

2019/4/26

電子發票共通載具手機條碼錯誤檢查





近來有些營業人收到此函文



主要是因為前端所填入的手機條碼可能是錯誤的。
針對此狀況,e首發票配合提供 手機條碼檢測 API 供串接營業人使用檢測是否錯誤。
如果是EC訂單採用 EXCEL匯入,前台電商平台無法即時檢測錯誤,造成填寫資料有誤時。e首發票將提供後端上傳時修正檢測。

1.將小寫字母一律轉換大寫(手機條碼都是大寫)
2.將空白清除,不知甚麼原因有填入空白。

如果以上處理後還是錯誤,系統將會將原錯誤手機條碼紀錄於特別備註。並清除原手機條碼改為e首發票會員載具上傳存證。
如客戶因沒有歸戶成功索取發票時,可協助透過e首發票會員載具系統進行該發票歸戶即可。

以上也請營業人注意與配合注意配合前台徵錯。

e首發票手機條碼載具驗證工具。

登入後選擇  [整合服務-載具檢查]


輸入手機條碼 驗證是否正確




2019/4/10

營業人導入電子發票資訊專區



  1. 申請自建Turnkey上傳或使用(矽聯科技)e首發票加值中心:


一、若選用加值中心上傳請至「e首發票線上申請填寫。 (約3-7天)  

使用e首發票加值中心會員載具
      e首發票提供專屬的會員載具,供營業人開立雲端發票。提供有email、簡訊、LINE@會員載具通知服務。


二、選用自建Turnkey (約 1-2個月)

  1. 準備憑證:
    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申請工商憑證。

  2.  若選擇自行上傳,需申請 Turnkey並與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進行上線檢測取得上線通行碼。(e首發票提供輔導與自建Turnkey 服務)
  3. Turnkey申請相關文件:
    若選擇自行申請 Turnkey 上傳,請先連結至 Turnkey 下載網頁(https://www.einvoice.nat.gov.tw/EINSM/ein_upload/html/1536133205094.html),下載Turnkey使用說明書與相關文件及 Turnkey 軟體進行安裝操作。以下為 Turnkey 申請表單。
    • Turnkey初次申請需填寫「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服務申請表(V1.4)」)doc】odt】
    • Turnkey聯絡人資訊更改請填寫「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變更(補發)申請表(V1.3)」doc】odt】
    電子發票資料交換須遵照「電子發票資料交換標準訊息建置指引」,文件內容與範例請點選「電子發票資料交換標準文件與範例(V3.2)」下載。
    使用Turnkey方式傳輸資料前,須完成 Turnkey 上線前自我檢測作業,確保發票傳輸的正確性,內容請參閱「電子發票Turnkey上線前自我檢測作業(V4.4)」docx】odt】
    Turnkey傳輸時須透過憑證進行簽章,以確保傳送方的不可否認性。憑證的種類分為卡片(Card)與軟體憑證(PFX),卡片類型包含GPKI(工商憑證,自然人憑證,XCA,GCA)與HCA2.0憑證。軟體憑證(PFX)製作與申請說明請參閱申請軟體憑證使用手冊」文件並至軟體憑證作業工具網站(https://www.einvoice.nat.gov.tw/APTRNKY/PFXTool.htm)進行製作。

  4. Turnkey 申請會員載具:
    可視需要申請,若要提供消費者載具儲存電子發票,請下載「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服務申請表(V1.4)doc】odt】填寫『會員載具申請』資訊,其中「歸戶Token」需填入會員平台接收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回覆歸戶訊息網址。上述申請表寄送至財政資訊中心電子發票維運團隊,並在完成歸戶測試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發函向財政資訊中心申請載具正式上線。
    營業人若申請會員載具,須提供中獎通知服務,營業人應於統一發票開獎當月28日起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下載中獎清冊,並依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規定,於開獎翌日起10日內以簡訊、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方式通知用戶中獎資訊。以下為中獎清冊說明文件與工具。

   

  1. 申請字軌號碼:(由e首發票為你準備相關送審文件與開通)
    請向所在地稽徵機關營業稅或銷售稅課(股)申請電子發票字軌號碼(電子發票字軌號碼申請書下載: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書表及檔案下載/書表及檔案範例下載/營業稅/電子發票字軌號碼申請書),經核准後於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取號。
    電子發票字軌號碼得由營業人總、分支機構自行申請,或由總機構一併申請配賦與所屬分支機構,於次期開始10日內由總機構將配號檔傳輸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電子發票空白未使用之字軌號碼,應於次期開始十日內,傳輸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依據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電子發票證明聯列印「格式一」規定,列印內容須包含一維條碼與二維條碼 QRCode 資訊,相關內容可參考下列文件說明。
  2. 平台註冊:
    若有工商憑證、組織及團體憑證,請連結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於分眾導覽中選擇「營業人」身份,使用上述憑證登入平台註冊並設定密碼與電子發票接收方式,操作方式可參考「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營業人導入與操作說明」前置作業操作說明。
    若無上述憑證,請洽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帳號,申請表請參考「電子發票字軌號碼申請書→申請項目三」。
  3. 憑證登錄字軌取號:
    使用主憑證資料登錄功能進行主憑證登錄,且可視需要登錄附屬憑證與軟體憑證,並使用「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取號」功能進行電子發票字軌取號,操作方式可參考「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營業人導入與操作說明」前置作業操作說明或「電子發票專用字軌號碼取號使用說明書(V1.1)」。
註:常見問題下載
營業人電子發票相關問題可參考營業人常見問題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