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6/24

蝦皮API 開立電子發票 操作說明-開立免稅與混稅發票

蝦皮 API 電子發票自動化:免稅與混稅主商品貨號設定與合規開立指南

電商稅務優化 / 蝦皮商城免稅商品自動判別與拆單流程

目前蝦皮平台提供的 API 訂單資料中,並無特定欄位能協助系統區分免稅與應稅商品。為了解決多數營業人在串接發票時的痛點,e首發票特別研發了「主商品貨號自動徵錯與判別機制」,讓營業人透過簡單的主商品貨號設定,即可自動開立免稅與混稅電子發票,有效減少不必要的營業稅支出,更免去人工分開應稅與免稅發票的繁瑣時間,是商城內含有免稅商品營業人的最佳助手。

e首發票 - 蝦皮 API 支援開立免稅與混稅發票教學介面

一、主商品貨號設定規則

請登入您的蝦皮賣家中心,在建立或編輯商品資料時,凡是屬於免稅商品,請務必在「主商品貨號」的最後方加上後綴詞 -TAX3

設定範例對照:
• 原主商品貨號:TRE987654A
• 變更後主商品貨號:TRE987654A-TAX3

二、系統智慧判讀與混稅發票生成

當 e首發票系統透過 API 讀入蝦皮訂單並準備開立發票時,底層核心會自動掃描主商品貨號:

  • 自動化分流:系統依據是否有 -TAX3 後綴,自動判別該明細屬於應稅或免稅,並即時計算出該張發票各自的應稅與免稅總金額。
  • 混稅發票觸發:如果同一張訂單內同時包含應稅商品與免稅商品,系統將會一體化處理,自動為您轉化為符合財政部規範的混稅電子發票

三、重要合規限制:混稅發票與公司統編(B類發票)處理機制

在操作混稅發票時,請特別留意財政部與國稅局的合規限制:

國稅局合規警告

依國稅局現行法令規定,混稅發票僅可開立給一般消費者的「C類發票(二聯式)」。若消費者要求開立帶有公司統一編號的「B類發票(三聯式)」,系統將無法透過 API 直接預填統編並導入混稅發票。此時,您必須手動介入進行作廢與拆開重開。

作廢重開應變案例說明

假設某筆蝦皮訂單編號 EX202367891EC 共有兩筆明細:

  1. 書籍:價值 800 元 (免稅)
  2. 運費:價值 60 元 (應稅)

系統初始開立之發票為:發票號碼 AA12345678,為混稅二聯式發票,總計 860 元。

若消費者此時要求補打統編,營業人正確的稅務更正步驟如下:

步驟 執行動作 發票號碼 開立項目與稅別 發票金額
步驟 1 作廢原混稅二聯發票 AA12345678 原混稅發票明細 860 元
步驟 2 重開第一張(帶統編 B 類) AA12345680 品項 01. 書 (免稅) 800 元
步驟 3 重開第二張(帶統編 B 類) AA12345681 品項 02. 運費 (應稅) 60 元

導入精準對接,建構無痛電商稅務自動化

透過 e首發票針對蝦皮商城優化之主商品貨號判別機制,營業人能將原本繁瑣的免稅、混稅計算完全交由雲端自動化處理,不僅確保每筆發票的稅別完全符合國稅局稽核標準,更全面降低因人工開立出錯而產生的稅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