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皮 API 電子發票自動化:免稅與混稅主商品貨號設定與合規開立指南
電商稅務優化 / 蝦皮商城免稅商品自動判別與拆單流程
目前蝦皮平台提供的 API 訂單資料中,並無特定欄位能協助系統區分免稅與應稅商品。為了解決多數營業人在串接發票時的痛點,e首發票特別研發了「主商品貨號自動徵錯與判別機制」,讓營業人透過簡單的主商品貨號設定,即可自動開立免稅與混稅電子發票,有效減少不必要的營業稅支出,更免去人工分開應稅與免稅發票的繁瑣時間,是商城內含有免稅商品營業人的最佳助手。
一、主商品貨號設定規則
請登入您的蝦皮賣家中心,在建立或編輯商品資料時,凡是屬於免稅商品,請務必在「主商品貨號」的最後方加上後綴詞 -TAX3。
設定範例對照:
• 原主商品貨號:
• 變更後主商品貨號:
• 原主商品貨號:
TRE987654A• 變更後主商品貨號:
TRE987654A-TAX3
二、系統智慧判讀與混稅發票生成
當 e首發票系統透過 API 讀入蝦皮訂單並準備開立發票時,底層核心會自動掃描主商品貨號:
- 自動化分流:系統依據是否有
-TAX3後綴,自動判別該明細屬於應稅或免稅,並即時計算出該張發票各自的應稅與免稅總金額。 - 混稅發票觸發:如果同一張訂單內同時包含應稅商品與免稅商品,系統將會一體化處理,自動為您轉化為符合財政部規範的混稅電子發票。
三、重要合規限制:混稅發票與公司統編(B類發票)處理機制
在操作混稅發票時,請特別留意財政部與國稅局的合規限制:
國稅局合規警告
依國稅局現行法令規定,混稅發票僅可開立給一般消費者的「C類發票(二聯式)」。若消費者要求開立帶有公司統一編號的「B類發票(三聯式)」,系統將無法透過 API 直接預填統編並導入混稅發票。此時,您必須手動介入進行作廢與拆開重開。
作廢重開應變案例說明
假設某筆蝦皮訂單編號 EX202367891EC 共有兩筆明細:
- 書籍:價值 800 元 (免稅)
- 運費:價值 60 元 (應稅)
系統初始開立之發票為:發票號碼 AA12345678,為混稅二聯式發票,總計 860 元。
若消費者此時要求補打統編,營業人正確的稅務更正步驟如下:
| 步驟 | 執行動作 | 發票號碼 | 開立項目與稅別 | 發票金額 |
|---|---|---|---|---|
| 步驟 1 | 作廢原混稅二聯發票 | AA12345678 |
原混稅發票明細 | 860 元 |
| 步驟 2 | 重開第一張(帶統編 B 類) | AA12345680 |
品項 01. 書 (免稅) | 800 元 |
| 步驟 3 | 重開第二張(帶統編 B 類) | AA12345681 |
品項 02. 運費 (應稅) | 60 元 |
透過 e首發票針對蝦皮商城優化之主商品貨號判別機制,營業人能將原本繁瑣的免稅、混稅計算完全交由雲端自動化處理,不僅確保每筆發票的稅別完全符合國稅局稽核標準,更全面降低因人工開立出錯而產生的稅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