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6

虛擬通路網購業者導入電子發票的注意事項

網購業者說:我在商店街銷售許多商品。每個月要開500張發票以上。申請電子發票時有分B2B,B2C,又說要有歸戶碼、愛心碼提供給購買者選擇,還要有會員載具的功能。這些是甚麼?
虛擬通路導入電子發票是最大效益的,可是有許多的電子發票導入規定卻讓許多網購店家無法順利申請與導入。
e首發票是專門為這些店家建立的雲端服務平台,除了最基本的開立電子發票上傳財稅平台外。我們配合這些電子發票的申請規定幫你建置了以下功能。
1.開立發票時可以選擇歸戶(手機)條碼輸入,或是愛心碼輸入。符合稅捐單位要求提供的服務。
2.開立發票上傳財稅平台時,e首發票會同時用email(或簡訊)通知您的客戶,並提供連結讓你的客戶檢視發票資料(B2B 發票可直接下載列印)。
3.提供給e首發票的導入店家會員客戶專屬的會員載具與電子發票查詢小平台,可以讓這些未歸戶客戶的電子發票一個會員載具查詢與歸戶手機條碼的功能作業。(滿足新辦法規定,得以不提供紙本發票。)
如果您之前配合的電子發票廠商只能提供你開發票與上傳發票,無法滿足你真正提供虛擬通路的電子發票使用辦法。
image
開立和索取
(1) 使用電子發票專用字軌
(2) 須提供載具功能 (共通性載具為必要條件;會員載具可自行選擇)。開立電子發票後,營業人須將載具資訊上傳平台,得以不提供紙本發票 。
(3) 若消費者不使用載具索取電子發票,營業人須提供紙本發票
查詢
(1) 消費者使用手機條碼索取電子發票或將載具進行歸戶,可至Kiosk 或財政部平台進行查詢
(2) 營業人須提供會員平台,供消費者查詢。
領兌獎
(1) 使用手機條碼索取電子發票,由財政部通知中獎,消費者自行至Kiosk列印中獎發票
(2) 使用載具(已歸戶),由財政部通知,並自動匯款
(3) 使用會員載具(未歸戶),營業人須於十日之內進行中獎通知以及中獎發票交付。
捐贈
(1) 透過愛心碼捐贈,由財政部直接將發票捐贈至社福團體
(2) 使用手機條碼或載具(已歸戶),自行登入財政部平台或Kiosk,進行捐贈